教育部提供「就讀私立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及招收單位獎補助」,旨在減輕身心障礙幼兒家庭的經濟負擔,並鼓勵幼兒園及機構招收身心障礙幼兒。針對就讀非平價私立幼兒園或私立機構的身心障礙幼兒,每人每學期補助 7,500 元;就讀公立機構者,每人每學期補助 3,000 元。此外,招收身心障礙幼兒的非平價幼兒園或私立機構,��招收 1 人每學期可獲得 7,500 元獎助。申請對象為 2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經特殊教育鑑定安置的身心障礙幼兒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以及符合資格的幼兒園及機構。家長或照顧者需向幼兒就讀的機構提出申請,機構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