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推動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旨在協助設籍前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的新住民懷孕婦女,減輕其產前檢查的經濟負擔。補助項目為產前檢查費用,其補助標準比照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的相關規定。符合資格的婦女需備妥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居留證或旅行證等證明文件,前往所在地鄉鎮市區衛生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衛生所將核發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作為就醫憑證,每次產前檢查使用一張,若有需要且仍未納保,可加發。
・對象(須符合):新住民懷孕婦女;設籍前未納健保
・產前檢查費用:比照「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所訂之孕婦產前檢查補助標準辦理
・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乙式 10 份,作為就醫憑證使用
・加發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若原申領 5 張已用罄且仍未納保,可加發 5 張
・申請:至所在地之鄉鎮市區衛生所提出申請
・📍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57巷6號
・- 每次產前檢查使用乙張個案紀錄聯
資料來源:https://ssiphc.chshb.gov.tw/service_processin.php?c=p6DDncVvaA%3D%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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