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受理 114 年度「臺中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擬具重建計畫費用補助」,旨在協助符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的新建建築物起造人,針對其擬具重建計畫所產生的費用提供補助。每案最高可獲得 55,000 元的補助金。申請人需在指定受理期間內,檢附相關文件向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此補助款項為中央補助經費,將於中央撥款後撥付給申請人。
・對象(須符合):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5條規定擬具重建計畫向本府申請獲准之新建建築物起造人;若起造人為 2 人以上,應經全體起造人同意,並推派 1 人為具領人
・擬具重建計畫費用:每案以 55,000 元為上限
・申請: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
・114年度補助款計 385 萬元用罄為止
2025/03/19 ~ 2025/12/12
資料來源:https://oldbuildingtc.taichung.gov.tw/newsD.aspx?id=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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