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環境部為加速老舊車輛汰換、降低碳排放並改善空氣污染,推出老舊車輛汰舊換新補助獎勵方案。本方案鼓勵民眾淘汰車齡達 10 年以上的老舊燃油車輛,並換購電動車、油電混合車或最新期別柴油車,依減空污、減碳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提供不同金額的補助或獎勵金。例如,汰換汽油小客貨車可獲得空污補助 2,000 元、減碳獎勵 12,000 元,加上廢車回收獎勵金 1,000 元,合計最高可領取 15,000 元。民眾亦可選擇透過媒合平台,將減量效益出售給有抵減需求的開發單位或地方政府。本方案補助獎勵期間為 2023/01/01 至 2024/12/31,符合資格的民眾可至環境部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或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台申請。
活動期間:2023/01/01 ~ 2024/12/31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2025/01/10
申請方式:請至環境部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https://recyclecar.moenv.gov.tw/people/OneStepServiceIndex.aspx)點選車輛汰舊換新獎補助及媒合介面進入,或自行上網至「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台」(https://mobile.moenv.gov.tw/EPAMobileETP/)申請
申請案件補正次數以 1 次為限,補正日數不得超過 30 日
補助金/獎勵金以電匯方式撥付,中央主管機關得於金額內扣除匯款手續費
申請者檢具之文件有虛偽不實情事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其補助/獎勵,並追繳已領之補助/獎勵金
申請者符合指定媒合平台資料檢核時,免檢具行車執照影本、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及新車行車執照影本
賣家完成車輛汰舊換新後,必須於 2 年內與媒合平台完成交易
溫室氣體減量效益可賣給全台買家,空污抵換限制在同一空品區
資料來源:https://enews.moenv.gov.tw/Page/3B3C62C78849F32F/fa464ee1-ce1a-48ca-a9c0-cdff2615cb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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