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宣布,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修正草案,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的申請期限再延長2年至2028年6月9日。此措施旨在協助宗教團體將以自然人名義登記的不動產,完成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以保障其合法權益。尚未申請的宗教團體應把握此延長期限,向所在地的民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宗教團體;其不動產以自然人名義登記
・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協助宗教團體完成不動產更名登記及限制登記,保障自身權益
・申請:向所在地的民政主管機關辦理不動產權屬審認
・宗教團體務必把握再次延長的申請期限,以保障自身權益
即日起至 2028/06/09
資料來源:https://religion.moi.gov.tw/Content/Detail?ci=90&ContentID=F01260602102529829&Type=F01&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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