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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役政署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期折抵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內政部役政署

【內容簡介】

內政部役政署提供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申請役期折抵,讓役男能透過過往的軍訓課程、大專集訓、軍事學校就讀或曾入營經驗退等經歷,減少實際服役天數。役男可於第一階段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期間,或透過用人單位在服役期間向內政部役政署提出申請。此措施旨在簡化役期折抵作業,並確保役男與用人單位能順利依循相關規定辦理。

【金額/折扣】

  • 學校軍訓課程或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每八堂課折算 1 日
  • 8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之役男:高中及大學軍訓課程折減合計不得逾 30 日
  • 83 年 1 月 1

【應備文件】

  • 就讀學校成績單正本 (申請軍訓課程或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役期者需檢附,並經學校軍訓單位或教務單位審查加蓋印記)
  • 大專集訓結業證書 (若以大專集訓時間折抵)
  • 軍事學校退學、休學或開除學籍通知書 (若以軍事學校就讀時間折抵)
  • 服役單位出具之驗退(退訓)證明書 (若以曾入營經驗退(退訓)時間折抵)
  • 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辦理役期折抵審查表 一式三份
  • 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身分證正本
  • 役男一吋相片一張 (不可染髮、長髮、戴耳環、留鬍子)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1996
地址:台北市徐州路 5 號

【注意事項】

役男於第二階段服役期間屆滿 2 個月前申請者,始得優先折抵其第二階段服役役期
逾期申請者,將以折抵役男第三階段服役役期為限
申請軍訓課程或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役期者,應先將學校成績單正本送交該校軍訓單位(無軍訓單位者送交教務單位)審查,經核對無誤並加蓋印記後,再向內政部役政署提出申請
役男提出文件為影本時,應於影本文件內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應由役男本人簽章切結該文件確無偽造或變造
役男收受核定之審查表後,可至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查詢確認折抵役期日數,如不符應即向本署反映

資料來源:https://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4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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