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文化部為推動國內原創漫畫內容的開發、跨業應用、發展與行銷,特訂定本補助作業要點。此補助旨在催生臺灣原創內容,提升自製能量,並鼓勵技術革新、行銷與商業模式創新,擴大故事原創內容的應用價值。申請對象包含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的創作者個人,以及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經核准立案的法人、公私立學校或團體。申請者需於指定期間內完成線上資料填寫與上傳,並寄送實體附件資料至文化部。
申請期間:2019/03/13 ~ 2019/04/26
申請方式:線上填表與上傳申請資料,並寄送實體附件資料 (郵寄或親送文化部)
聯絡電話:02-8512-6468 (劉小姐)、02-8512-6495 (陳小姐)、02-8512-6496 (楊先生)
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服務時間:09:00~18:00 (資訊系統操作諮詢)
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若無法開啟.odt檔案,可來信索取word格式電子檔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資料來源: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35&PT=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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