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內政部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針對臺南市屋齡30年以上、合法且住宅使用比率達1/2以上的4至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提供多項修繕補助。補助項目涵蓋公共空間如增設昇降設備、樓梯間修繕、公共管線更新、建築物立面修繕、屋頂防水隔熱等,以及室內專有部分如居家安全、無障礙設施、管線修繕等。此外,計畫也包含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委託專業者提案作業費,並可併同申請經濟部家戶屋頂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補助及衛生福利部長照輔具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補助。申請人需檢附相關文件向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建築物為合法建築物(需檢附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建築物完工日期達 30 年以上;建築物樓層為 4 至 6 樓公寓或 6 樓以下透天住宅;住宅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或戶數應達總樓地板面積或全體戶數 1/2 以上(依使用執照或建物登記謄本資料計算);申請人資格: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之代表人(公寓類);建築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或多人持有產權者推派代表人(透天類)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範圍內設籍之戶籍成員至少 1 人符合以下要件:年滿 65 歲以上長者、屬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以上且符合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對象者、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已完成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或詳細評估
・公寓共有部分修繕:增設昇降設備,上限 4,000,000 元/棟
・公寓共有部分修繕:樓梯間修繕,上限 400,000 元/棟
・公寓共有部分修繕:公共管線修繕更新工程,上限 500,000 元/棟
・公寓共有部分修繕:老舊招牌、違規物或違建拆除工程,上限 400,000 元/棟
・公寓共有部分修繕:建築物立面修繕,上限 3,000,000 元/棟(補助單價以實際施作工程面積核算,補助 3,500 元/m2,實際施工單價應小於 3,500 元/m2)
・公寓共有部分修繕:屋頂防水及隔熱工程,上限 500,000 元/棟
・公寓共有部分修繕:外掛式空調及外部管線之安全改善工程,無明確金額上限
・公寓共有部分修繕: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無明確金額上限
・公寓專有部分修繕:居家安全及無障礙設施設備修繕(扶手更新或加裝、高低差改善、門扇改善、地面防滑及防墜設施),上限 200,000 元/戶(若符合提高補助身分別,可加碼至 300,000 元/戶)
・公寓專有部分修繕:管線修繕更新(給排水管線、電氣管線、燃氣管線),無明確金額上限
・公寓專有部分修繕:配合前 2 項所需之必要室內裝修,無明確金額上限
・透天住宅室外修繕:屋頂防水及隔熱工程,上限 500,000 元/棟
・透天住宅室外修繕:建築物立面修繕,上限 3,000,000 元/棟(補助單價以實際施作工程面積核算,補助 3,500 元/m2,實際施工單價應小於 3,500 元/m2)
・透天住宅室外修繕:老舊招牌、違規物或違建拆除工程,上限 400,000 元/棟
・透天住宅室外修繕: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無明確金額上限
・透天住宅室外修繕:外掛式空調及外部管線之安全改善工程,無明確金額上限
・透天住宅室外修繕:增設昇降設備,上限 4,000,000 元/棟
・透天住宅室外修繕:樓梯間修繕,上限 400,000 元/棟
・透天住宅室外修繕:公共管線修繕更新工程,上限 500,000 元/棟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無明確金額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無明確金額
・作業費用:共有部分修繕委託專業者提案作業費,10,000 元/棟
・作業費用:增設昇降設備作業費,50,000 元/棟
・作業費用:建築物立面修繕作業費,50,000 元/棟
・經濟部家戶屋頂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補助:新設光電,3,000 元/瓩(上限 300,000 元)
・經濟部家戶屋頂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補助:汰舊換新,3,000 元/瓩(上限 300,000 元)
・經濟部家戶屋頂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補助:自發自用,20,000 元/瓩(上限 2,000,000 元)
・衛生福利部長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補助: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安裝扶手、移除或降低門檻等),無明確金額
・衛生福利部長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補助:輔具(拐杖、助行器、便盆椅、手動輪椅、居家用照顧床、電動輪椅租賃、電動代步車租賃、爬梯機租賃等),無明確金額
・申請:洽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建議委託專業團隊研擬修繕補助計畫後提出申請
・📍永華市政中心 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民治市政中心 73020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
・申請公寓共有部分(公共空間)修繕補助者,需至少勾選 3 項;申請公寓專有部分(室內)修繕補助者,需至少勾選共有部分(公共空間)3 項。調閱資料所需規費由申請人自行負擔,規費一經繳納,概不退還。申請人或委託專業者需簽名或蓋章,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願繳回全部補助款。經濟部家戶屋頂光電設置補助部分縣市 115 年補助審查有特殊規定,仍應向縣市政府查詢確認。衛生福利部長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補助需經核定後再購置、租賃或修繕,未經核定先行購置、租賃或修繕者不予補助。相同項目需逾使用年限方可再次申請。
最高4,0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9/11
資料來源:https://publicworks.tainan.gov.tw/cl.aspx?n=4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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