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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申請公告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6-07-02

【內容簡介】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包含中央大學、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政治大學)於 115 學年度開放學生轉校申請。這項服務提供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因個人生涯規劃或志趣考量,有機會轉入系統內其他學校的系所學位學程。申請者需詳閱相關須知,並在指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流程包括下載並填寫轉校申請表,經原就讀學系導師及學系主管同意簽章後,連同各學系指定繳交的資料,送達原就讀學校的註冊組辦公室。各校系所的招收名額、具體資格條件及審查程序會有所不同,申請者需特別留意。
・對象(須符合):學士班學生:於第二學年、第三學年或第四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校;學士班學生:具有所屬學校至少兩學期成績(含申請時正在修讀的學期);學士班學生:符合各學系、學位學程自訂之申請資格條件;研究所學生:於第二學年開始前申請轉校;研究所學生:具有所屬學校至少一學期成績(含申請時正在修讀的學期);研究所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必須在 70 分(或 B-)以上;研究所學生:符合各系、所、學位學程自訂之申請資格條件;申請轉校之學生須經原就讀學系(所、學位學程)之導師(指導教授)及學系(所、學位學程)同意簽章;申請轉校限轉入不同性質之系、所、學位學程(台灣聯合大學系統跨校學程不在此限)
・學士班轉校:依四校規定辦理,降轉以一個年級為原則,且不得降轉至一年級
・碩士班轉校:依四校規定辦理
・博士班轉校:依四校規定辦理
・清大學生繳交成績單工本費:20 元
・申請:下載轉校申請表,填寫個人資料,經原就讀學系(所、學位學程)之導師(指導教授)及學系(所、學位學程)同意簽章後,將申請表及學系(所、學位學程)指定繳交之資料送達原就讀學校註冊組辦公室。收件單位學校另有規定者,依各校公告規定辦理
・所列招收名額為錄取上限,各學系、所、學位學程審核後得不足額錄取;申請轉校限轉入不同性質之系、所、學位學程,有關性質之認定請提早向原就讀學系洽詢;一校僅可申請一學系(所、學位學程),故最多填寫三個志願;中央大學僅受理學士班申請轉校,政治大學僅受理學士班與碩士班申請轉校;依志願錄取,較高志願一經錄取,較低志願則自動取消;凡經核准轉校學生,不得再行請求更改或轉回原校就讀;若同時申請校內轉系者,請列出優先順序,將依優先志願決定錄取結果;來信洽詢請告知「學校」、「系所」、「姓名」、「學號」、「詢問事項」

【期間】

2026/06/08 ~ 2026/07/02

資料來源: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p/406-1211-307851,r21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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