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教務處註冊組為獎勵學士班畢業生在校期間學業表現優異,特設「學士班畢業學業表現優等獎」。此獎項每年四月由註冊組依各系所大四畢業班在校生人數的 5 % 比例核算受獎人數,並由各系所推薦。獲獎學生將獲頒獎狀及畢業榮譽領巾,並在歷年成績表上加註「榮譽畢業」字樣,以表彰其卓越學業成就。
・對象(須符合):國立清華大學學士班畢業生;學業成績累計至大四上學期,達等級制成績累計平均 GPA 3.4 (含)以上;符合各系、班、組、學位學程自訂標準
・對象(符合任一):大四畢業班學生;已於當學年度上學期畢業者;預計於當學年度下學期提前畢業,且已於當學年度三月底前完成提前畢業申請者;因特殊狀況,經各系、班、組、學位學程相關會議通過,不受等級制成績需 GPA 3.4 (含)以上之限制
・頒發獎狀乙紙
・頒發畢業榮譽領巾乙份
・學生歷年成績表上加註「榮譽畢業」Graduated with Distinction 字樣
・申請:各系、班、組、學位學程推薦受獎名單經主任及院長核可後,送交註冊組
・📍新竹市300044光復路二段101號
・- 受獎人數依各系、班、組、學位學程大四畢業班於該學年度下學期報校庫資料在校生人數百分之五比例核算(四捨五入)
資料來源: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p/406-1211-307191,r21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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