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提升失業勞工的就業技能,推動各類就業導向職業訓練措施。本方案旨在協助工作技能不足或需補充技能的失業、待業或轉業勞工,透過自辦、委辦或補助方式參與職業訓練,並提供符合就業保險法規定的職訓生活津貼,以促進其順利就業並安定生活。申請者須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參訓。
・對象(須符合):滿 15 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但工作技能不足;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
・對象(符合任一):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非自願離職者
・各類就業導向職業訓練課程
・職訓生活津貼:依就業保險法規定給付,具體金額未列出
・申請:須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參訓,請親洽各地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