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委託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培訓班」,旨在培訓失業者具備課後安親的基本能力,並協助學員取得結業證書後進入安親班、托兒所、幼稚園及國小附設課後安親班就業。本課程訓練時數共 200 小時,學員需自行負擔 4,133 元訓練費用,政府則負擔 16,534 元。特定身分失業者可免除自行負擔費用,由政府全額補助。課程內容涵蓋兒童發展、班級經營、學習輔導、兒童安全及事故傷害處理等多元面向,以提升學員的專業知識與技能。
・對象(須符合):年滿 18 歲(含)以上;具高中/職(含)以上同等學歷畢業證明;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
・對象(符合任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新住民(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或其配偶離婚或死亡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或已依法獲准在臺灣地區定居或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泰緬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泰緬、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並依就服法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跨國(境)人口販賣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其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二等級至第十五等級規定之項目,且未經雇主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通知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者;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者,須於招生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各就業服務站進行職業訓練諮詢推介參訓,將推介單等文件繳交至本單位受理報名及確認報名者身分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培訓班:訓練時數 200 小時,學員負擔 4,133 元,政府負擔 16,534 元
・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非自願離職、自願離職)
・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第 1 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者、更生受保護人者)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新住民、性侵害被害人、就業弱勢少年)
・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無戶籍國民、無國籍人民、因犯罪被害、因重大災害受災、受貿易自由化影響、自立少年、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高齡、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喪失部分工作能力)
・申請:親自至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報名,或於台灣就業通網站報名後,接獲通知應備齊身分文件至本單位繳交完成報名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 21 號 7 樓(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週一至週日 09:00 ~ 17:00(遇連續假日請來電確認)
・- 招收人數 30 人,正取 30 名,備取 10 名
最高16,534元
即日起至 202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