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4學年度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

教育文化 新北市 期限 2026-02-09 已過期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供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針對已通過勞動部核定補助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者,提供每名最高 9,800 元的學費加碼補助。申請人須先向勞動部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並取得審核結果通知單,再向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請。此補助與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方案僅能擇一請領。

【金額/折扣】

- 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及研究生)學費補助:每名最高 9,800 元。但其原應繳納金額扣除 24,000 元後,如未達 9,800 元時,以補助實際差額為限;如扣除後之金額為負

【期間】

申請期間:2026/01/08 ~ 2026/02/09

【應備文件】

  • 申請人之戶口名簿影本(配偶及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者,應併同檢附;收養者亦同;或本人及子女最新的全戶或個人戶籍資料)
  • 子女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已繳付一定金額之有學費明細,且已完成繳費之學費單據影本(需有清楚明確的繳費金額,如就學繳款單收據影本或學費繳費證明文件)
  • 勞動部核發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
  • 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申請書、領據
  • 申請人本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影本(如未申請勞動部補助,而選擇領取教育部 17,500 元補助者需檢附)
  • 最近一次失業認定收執聯影本(如未申請勞動部補助,而選擇領取教育部 17,500 元補助者需檢附)
  • 勞保局核發「第一次」失業給付的公文函影本(如未申請勞動部補助,而選擇領取教育部 17,500 元補助者需檢附)
  • 子女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有學費明細且已完成繳費之學費單據影本(如未申請勞動部補助,而選擇領取教育部 17,500 元補助者需檢附)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由申請人填寫申請書、領據及檢附應備文件,於受理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收(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字樣。申請書可向新北市境內辦理失業認定之公立就業服務站或各區公所服務台及勞工局索取,或下載簡章。
聯絡電話:29603456分機6312
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

【注意事項】

預定於受理期間截止日後之次月底(2026/03/31)完成撥款。
申請案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申請書下方之切結書及領據應親自簽名,領據日期請填 2026/02/09。若資料偽造不實或提供不正確資料者,原款繳回並應負法律責任。

資料來源:https://ilabor.ntpc.gov.tw/page/grant-for-child-education-of-unemployment-worker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