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為鼓勵桃園市民眾學習原住民族語言,特別設立本獎勵金計畫。凡設籍於桃園市的民眾,只要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即可依其認證等級獲得獎勵金,金額從 3,000 元至 20,000 元不等。申請人需在取得認證合格證書生效日起一年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就讀學校或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獎勵金將直接撥入申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帳戶。
申請期間:取得認證合格證書生效日起一年內
申請方式:向就讀學校或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初審合格後函送本府複審
聯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 6685
地址: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申請文件有欠缺者,受理單位應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應駁回其申請。獎勵金經複審合格並核定後,逕撥申請人(或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帳戶。
資料來源: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10&s=1077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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