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供設籍於桃園市的原住民,凡通過勞動部核發的甲、乙、丙或單一級技術士證照,即可申請獎勵金。獎勵金額依證照等級而異,甲級證照可獲 60,000 元,乙級證照 13,000 元,丙級證照則為 6,000 元。單一級證照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定等級發給。申請採隨到隨辦,但須在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 1 年內提出,並需備妥申請表、證照影本及金融存摺影本等文件,可郵寄或親送至原民福利科或戶籍地之區公所辦理。
申請期間:隨到隨辦,須在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 1 年內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填妥申請表後,送至(郵寄或親送)本局原民福利科或戶籍地之區公所人文課原住民族服務員
聯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 6686
每人每級申請以 1 次為限,單一級者亦同
資料來源: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08&s=107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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