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澎湖科技大學為鼓勵學生拓展國際視野與實務經驗,透過教育部「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提供學生赴國外專業實習的補助。這項補助旨在協助學生負擔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及部分生活費用,讓符合學業與語言門檻的在學學生,能有機會前往大陸地區以外的境外企業或機構進行專業實習。學生需經由校內教師規劃的實習計畫提出申請,並在實習期間獲得學校與實習機構的共同輔導。
・對象(須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已就讀一學期以上且非當學期畢業之在學學生(不含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在校歷年操行成績總平均達 80 分以上;實習地點為大陸地區以外之境外地區,或於國際海域航行之大型商船;實習機構應經學校評估合格,並瞭解實習環境及實習安全性,且實習工作性質與就讀系科相關;實習工作性質應與就讀系專業相關;學生應於實習前向所屬系提出申請,經院務會議審查通過送校級校外實習委員會備查,並辦妥合法出入境之實習簽證後,始得前往國外實習;學生應確實與國外實習機構簽訂實習契約;實習期間需與學校指導教授或導師及家長或監護人保持聯繫
・對象(符合任一):學生外語能力應提出新制多益 400 分(含)以上;全民英檢中級複試通過;日文檢定 N4 以上(或其他檢定之相對應標準)
・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每位選送生補助一張
・生活費:每位選送生補助,金額依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標準編列
・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生活費:以一人為限,最多不得超過 14 日,金額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標準編列
・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以一人為限,金額依各航空公司經濟艙票價為原則(若計畫案選送學生未達 3 名,不予補助)
・學校配合款:每位選送生獲補助金額應包括教育部補助款及學校配合款
・申請:由本校教師規劃國外專業實習計畫,學生向所屬系提出申請,經院務會議審查通過後送校級校外實習委員會備查。
・📍880011 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 300 號
・- 實習期間不得低於 30 天,最高以 1 年為限
資料來源:https://hm.npu.edu.tw/content/index.aspx?Parser=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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