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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2,000元→臺北市國立臺灣科技大學PBL課程教學助理補助申請

教育文化 臺北市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提供問題導向學習(PBL)課程教學助理補助,旨在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凡符合資格的PBL課程,每支援一門課程可獲得總額 12,000 元的教學助理聘僱費用。授課教師須於每學期第一次加退選前,在校內課程查詢系統完成PBL課程登錄程序,並透過教發中心公告的時程提出申請。獲補助的教師及教學助理需履行相關義務,如參與研習講座及繳交期末成果報告。
・對象(須符合):課程須獲開課單位核可;課程至少以 PBL 教學模式執行 4 週以上;課程須於第一次加退選結束前,於本校課程查詢系統中正式登錄為 PBL 課程
・教學助理補助:每支援一門課程可獲得總額 12,000 元
・申請:課程須於第一次加退選前,於本校課程查詢系統完成登錄 PBL 課程之程序,申請方式請洽詢各系所負責排課人員,並填寫線上申請表單
・📍106335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段 43 號 國際大樓IB-205
・每位教師以提出 2 門課程申請為限;每學期可補助之教學助理名額視教發中心預算而定,每位教學助理至多以支援 2 門 PBL 課程為原則,超出預算時每位教師將以補助 1 門課程為原則;PBL 教學助理有參與校內 PBL 相關研習課程及協助授課教師完成期末成果報告繳交之義務;獲補助之每門(班)課程授課教師,須參加當學期由教發中心主辦之教學研習講座 1 場次以上,獲 2 門(班)課程補助者則須參加 2 場次以上,並應於繳交期末成果報告時檢附活動研習證明,多位教師共授之課程至少須有 1 位教師參加,前述活動參與度將列入未來教師再次申請本補助之審查項目

【金額/折扣】

最高12,000元

資料來源:https://ctld.ntust.edu.tw/p/426-1051-6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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