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教學發展中心為提升教學助理(TA)的職能與教學品質,針對擔任一般課程的教學助理,舉辦培育講座並從中遴選表現優良者給予獎勵金。傑出教學助理可獲頒獎狀及獎勵金 5,000 元,優良教學助理則可獲頒獎狀及獎勵金 3,000 元。申請者需先取得教學助理認證,並依規定參加指定場次的講座,再於教發中心公告的遴選時間內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本校各單位聘任之教學助理;擔任一般課程教學助理者;需取得教學助理認證
・對象(符合任一):需參加 114-2 學期教學助理研習會取得教學助理認證,及參加教發中心 114-2 舉辦之講座一場;參加 114-2 學期教發中心辦理的三場講座
・傑出教學助理: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勵金 5,000 元
・優良教學助理: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勵金 3,000 元
・申請:需在教發中心公告遴選時間內,提出申請表(含相關資料)紙本資料繳交至教發中心
・📍106335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段 43 號 國際大樓IB-205
・- 總當選人數以不超過該學期一般課程之總教學助理人數 5 %為原則
最高5,000元
資料來源:https://ctld.ntust.edu.tw/p/406-1051-144438,r14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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