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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50元→115年度臺北市市府生活廣場活動式臨時攤位申請

財經金融 臺北市 期限 2026-12-31

【內容簡介】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開放市府生活廣場的活動式臨時攤位申請,提供一般公司行號、具農民身分者或公益、福利團體進駐展售商品。申請者需透過線上系統提交資料,經審核通過後參加現場選位。攤位租金為每次(天) 650 元,展售期間為 2026 年 7 月至 12 月。此機會旨在活絡市府生活廣場,提供多元商品與服務。
・對象(須符合):申請單位及現場展售人資料卡(附公司銀行存戶資料影本);市有公用房地使用申請書;應提供悠遊卡等行動支付服務
・對象(符合任一):一般公司行號;具農民身分者;公益、福利團體;申請弱勢族群保留攤位者,展售人應附具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一親等之身心障礙手冊及領有身心障礙者一個月內現戶戶籍謄本一份或原住民族籍證明書,或能證明為原住民身分之相關證明文件
・活動式臨時攤位:共 20 攤
・農產品(生鮮蔬果及農產加工食品)攤位:4 攤
・食品類攤位:4 攤
・五金、日常生活用品等其他項目攤位:3 攤
・布疋、衣著、鞋、帽、服飾品攤位:3 攤
・公益、福利團體、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攤位:6 攤
・場地使用費:每次(天) 650 元(含 5% 水費 29 元及 5% 電費 30 元)
・申請:業經本中心審核完成且今年度無相關資料異動者,填寫 Google 問卷回覆是否繼續展售意願;新進廠商或已審核完成但今年度有資料異動者,至本中心臨時攤位使用申請系統申辦
・📍臺北市政府大樓北區2樓會議室 (選位地點)
・🕒選位訂約時間為 14:00-16:30 或 14:00-17:00 (依商品類別不同)
・廠商所欲販售產品價格應以低於市價優惠市府同仁及洽公市民;廠商提供服務時間為每日 09:00 ~ 17:00 (應至少展售至 16:00);攤位不得任意轉讓、調換日期、更換展售位置;展售人需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一親等(限弱勢族群類及農產品類);應遵守「臺北市市政大樓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設置活動式臨時攤位特別約定事項規定」;繳費逾期未繳費登記場次自動失效;需提供悠遊卡等行動支付服務;不得在服務場地內烹理食物;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禁售瓶裝水及不得提供購物用塑膠提袋

【金額/折扣】

最高650元

【期間】

2026/05/04 ~ 2026/05/08

資料來源:https://tpm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AC5E3352E07FA2DB&sms=78D644F2755ACCAA&s=07E404B9632E52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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