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供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設施措施經費補助,鼓勵雇主為員工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凡雇主為其員工未滿 12 歲之子女辦理托兒服務,無論員工人數多寡,皆可申請此項補助。補助範圍涵蓋自行或聯合設置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或委託外部機構提供托兒服務,亦可提供員工育兒補貼。
・對象(須符合):雇主(事業單位);為其員工辦理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服務;托兒設施或措施服務對象為受僱員工未滿 12 歲之子女;托兒服務機構須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設立
・申請:請參考「線上申請補助操作」頁面,或洽詢勞動部
・📍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 雇主可委託工會或職工福利委員會協助設置托兒設施
資料來源: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base/qa_dtl.aspx?c=1&id=36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