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參與,運用補助措施連結跨部會網絡資源,推動倡議中高齡及高齡人力再運用,鼓勵企業進用並支持退休者重返職場。本要點提供補助金給符合資格的民間團體、學校或相關附屬機關(構),以協助其辦理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相關的活動、諮詢服務、工作機會開發等業務。每案原則最高可補助 1,000,000 元,特定活動每場最高補助 200,000 元,補助項目包含人事費、業務費、管理費及雜費等。申請單位需在受理期間內檢附相關文件向所屬分署提案申請。
・對象(須符合):申請補助時,須自行提供相關業務,或受衛生福利部、文化部、農業部、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經濟部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機關委託、補助辦理相關業務
・對象(符合任一):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單位;學校;為衛生福利部、文化部、農業部、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經濟部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附屬機關(構)
・補助經費項目:人事費、業務費、管理費、雜費、其他
・每案原則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辦理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六款之項目:每場活動最高補助 200,000 元
・單一項目最高補助金額依附表三規定辦理,特殊需求者最高得以該項目原規定金額之二倍核發補助
・申請:向計畫執行地所屬分署提案申請,以郵戳為憑。相關資訊及規定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45+就業資源網」─最新消息查詢,或透過申請官網辦理
・- 每單位於各分署轄區內限提一案,經所轄分署評估其組織規模及執行計畫具承載能力者,不在此限
最高1,000,000元
2026/08/03 ~ 2026/10/20
資料來源:https://indigenous.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270&sms=8635&s=3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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