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鼓勵原住民在學術、專業、體育等領域的傑出表現,特別設立此獎勵要點。獎勵對象為符合特定條件的原住民身分者,涵蓋取得碩博士學位、發表學術專門著作、獲得專利、通過專業考試,以及在國內外體育賽事中取得優異成績等五大類。各類別獎勵金額從數千元至數十萬元不等,並設有不同時期的獎勵標準。申請人需在每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期間,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每年 02/01 ~ 03/15
申請方式:每年 02/01 ~ 03/15 檢附文件郵寄至本案承辦廠商向本會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2-8995-3456
地址:2422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5 樓
經審核結果將會另函通知;如通過者獎勵金將直接撥入您所提供之帳戶,並另函通知撥款金額及日期
申請之文件均不退還
畢業論文、著作俟審查完成後符合獎勵資格者,將送臺灣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典藏
具領人之「簽名蓋章」處務請先行蓋章及簽名
獎勵金存入帳戶限申請人帳戶
學術專門著作、專利、體育傑出人才:同時申請 2 件以上獎勵者,擇一予以獎勵
體育傑出人才:獎勵金由學校代發者,不需填寫領據
體育傑出人才:個人比賽與團體比賽不得重複提出申請
體育傑出人才:比賽獲獎項目應有 6 國(地區)及 6 隊(人)以上參賽者,始給予獎勵
資料來源:https://law.cip.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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