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為協助嘉義市的勞工團體推展各項業務,包含提升勞工技藝、增進勞工福利及促進勞資和諧,特別訂定本要點提供補助。補助對象為依工會法於嘉義市成立登記滿 1 年以上的企業、產業、職業工會及工會聯合組織。補助項目分為一般性活動和專案性活動,工會可依活動性質和參與人數申請不同金額的補助,最高可達 200,000 元。申請工會需在活動前 15 日報府核定,並於每年 11 月 25 日前提交申請文件,活動最遲須於當年 12 月 20 日前辦理完竣。
・對象(須符合):依工會法於嘉義市成立登記滿 1 年以上之企業、產業、職業工會及工會聯合組織
・一般性補助 - 工會聯合組織:每場次活動參加人數達 80 人以上,補助 50,000 元;達 200 人以上,補助 100,000 元;達 400 人以上,補助 200,000 元(每年以補助 1 次為限)
・一般性補助 - 企(產、職)業工會:每場次活動參加人數達 60 人以上,補助 30,000 元(每年以補助 1 次為限)
・專案性補助:另案專簽核予補助經費
・申請:函送嘉義市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600340 嘉義市東區彌陀路 253 號
・- 辦理活動地點以本市轄區為限,但配合本府政策經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最高200,000元
每年 11/25 前
資料來源:https://ly.chiayi.gov.tw/cl.aspx?n=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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