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更生保護會屏東分會推動更生保護事業,旨在結合社會資源,協助出獄人及依更生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得受保護之人自立更生,適應社會生活,並預防再犯。服務項目多元,涵蓋收容安置、技藝訓練、就業與就學輔導、急難救助、旅膳費及醫藥費資助,以及圓夢創業貸款等,提供全面性的支持與援助,幫助更生人重建正向人生。
・對象(須符合):依更生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得受保護之人,包含:;執行期滿,或赦免出獄者;假釋、保釋、或保外醫治者;保安處分執行完畢,或免其處分之執行者;受少年感訓處分,執行完畢者;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軍事審判法第147條,以不起訴處分為適當,而以不起訴之處分者;受免除其刑之宣告,或免其刑之執行者;受緩刑之宣告者;受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在停止執行或經拒絕收監者;在觀護人觀護中之少年;在保護管束執行中者
・急難救助:依個案需求提供
・資助旅膳費:依個案需求提供
・資助醫藥費用:依個案需求提供
・圓夢創業貸款:null
・申請:請洽臺灣更生保護會屏東分會諮詢
・📍屏東市棒球路11號
・更生保護工作為長期性事業,結合社會資源協助更生人自立更生,預防再犯。
資料來源:https://www.ptc.moj.gov.tw/294926/294927/294938/522027/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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