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布一項薪級改敘政策,針對在 2025/05/14 令釋發布時在職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果這些教師職前曾任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其年資符合規定者,可申請辦理薪級改敘。符合資格的教師,其每次期間 3 個月以上累積滿 1 年的代理教師年資,得提敘 1 級薪級。申請期限為 2025/09/22 起 3 個月內,並可追溯至 2025/05/14 生效。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日生效。
・對象(須符合):於教育部 2025/05/14 臺教人(二)字第 1140041480A 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職前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年資每次期間 3 個月以上累積滿 1 年者
・薪級改敘:得提敘 1 級薪級
・申請:向所屬學校人事室申請辦理改敘
・應主動通知符合條件者,以確保當事人權利
2025/09/22 ~ 202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