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博物館提供場地租借與免費使用服務,開放各機關、學校、人民團體或個人申請。申請者需舉辦符合推廣多元文化、鄉土教學、藝文表演、學術演講或國際文化交流等性質的活動。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主辦的活動可免費使用場地,其他申請者則需依附表繳納場地費及清潔費。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於使用場地前七日內繳清費用。場地使用時間分為上午及下午場次,逾時使用將加收費用。
・對象(須符合):舉辦活動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推廣多元文化、鄉土教學或結合節慶之各種文教活動;舉辦正當性音樂表演等藝文活動;舉辦學術性集會演講;舉辦國際性文化交流活動;其他經本館核准之各種文化性集會或活動
・對象(符合任一):各機關;學校;人民團體;個人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主辦活動或辦理上級交辦事項,以及臺南市政府及主管機關合辦或協辦之活動:免費使用場地
・演講廳場地費:一場次 2,500 元
・演講廳清潔費:一場次 800 元
・會議室場地費:一場次 1,500 元
・會議室清潔費:一場次 400 元
・申請:填具申請書向臺南市立博物館申請
・📍713001 臺南市左鎮區榮和里61-23號
・🕒09:00~17:00 (每周三休館)
・- 申請人應於使用場地前七日內一次繳清場地使用費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fossil.tnc.gov.tw/form/index.php?m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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