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提升漁船船員基本安全技能,辦理多種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課程。學員需先繳交保證金才能參訓,保證金金額依訓練班別而異。凡於結訓後一年內累計出海從事漁業勞動三個月以上者,可向漁業署申請退還已繳交的保證金。此措施旨在鼓勵漁民參與訓練並持續從事漁業工作。
・對象(須符合):報名參加漁業署基本安全訓練課程;非現職軍、公、教人員或公營事業員工;結訓後起一年內累計出海從事漁業勞動三個月以上;未滿 16 歲但 15 歲以上或國中畢業者,報到時須繳交漁船船主或合夥經營漁船股東為二親等以內親屬之證明
・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保證金 6,000 元
・小型漁船(筏)船員基本安全訓練:保證金 4,000 元
・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補訓:保證金 2,000 元
・養殖用漁筏船員基本安全訓練:保證金 1,000 元
・申請:- 報名方式:向區漁會辦理預先報名 或 自行至網路線上報名(漁業署線上報名網址:http://dsfrdc.fa.gov.tw/)
・- 匯款手續費自付
最高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