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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市農會農民健康保險加保資格條件說明

醫療健康 彰化縣

【內容簡介】

・彰化市農會提供農民健康保險的加保申請,旨在保障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農民。申請者需年滿 15 歲以上,每年從事農業工作時間達 90 日以上,且無農業以外的專任職業。此外,申請人需符合特定的農業用地持有或承租條件,或為養蜂農民、實際耕作者,並達到一定的農產品銷售或生產資材投入金額。本保險不適用於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或老年給付者。符合資格的農民可向彰化市農會辦理加保手續。
・對象(須符合):年滿 15 歲以上;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 90 日以上;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全年實際出售自營農、林、漁、畜產品銷售金額平均每人達 30,600 元以上,或投入農業生產資材平均每人達 5,100 元以上金額者;自有或承租農地應與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位於同一直轄市、縣(市)或不同一直轄市、縣(市)而相毗鄰之鄉(鎮、市、區)範圍內
・對象(符合任一):自有農業用地: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一親等直系姻親所有三七五減租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林地平均每人面積 0.2 公頃以上、其餘農業用地平均每人面積 0.1 公頃以上,或依法令核准設置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平均每人面積 0.05 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承租農業用地或其他合法使用他人農業用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以本人或其配偶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平均每人面積 0.2 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以本人或其配偶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林地平均每人面積 0.4 公頃以上、其餘農業用地平均每人面積 0.2 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自有林地面積未達 0.2 公頃,其餘農業用地面積未達 0.1 公頃,且連同承租農業用地面積合計,林地平均每人面積達 0.4 公頃以上、其餘農業用地平均每人面積達 0.2 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合法使用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之農業用地,林地平均每人面積 0.4 公頃以上、其餘農業用地平均每人面積 0.2 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養蜂農民:所持飼養蜂箱總數達 100 箱以上,且依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所定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申報從事養蜂工作者(申報有案未滿 2 年之青年養蜂農民,得僅持有飼養蜂箱達 50 箱以上);實際耕作者: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所屬農業改良場認定於農業用地依法實際從事農業生產
・農民健康保險加保資格:符合資格者可申請加入農民健康保險
・申請:請洽彰化市農會辦理
・📍50059 彰化市忠孝里辭修路119號
・🕒周一至周五 AM 8:00 ~ PM 5:00
・- 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規定取得耕作權、地上權之原住民,得準用自有農業用地之資格條件規定參加本保險

資料來源:https://www.chctfa.org.tw/main.php?fid=02d&com_id=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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