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為鼓勵傳承與創新客家文化藝術,提升客庄藝文能量,特別推出客家文藝復興補助計畫。此計畫旨在推動客家文化藝術的多樣性表現,並再創客家文藝復興。補助對象廣泛,包含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公私立各級學校、依法登記或設立的財團法人、行政法人、人民團體,以及具流行音樂、文學、文史推廣經驗的公司。補助範圍涵蓋客家文藝研習、展演、文史走讀、節慶活動、流行音樂創作推廣及文學轉譯等多元項目。各類計畫的補助金額依申請單位類型及計畫類別而異,最高可達 1,500,000 元。申請單位需透過客家委員會的獎補助線上申辦系統提交活動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