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金門縣政府為鼓勵縣民生育,特別推出「支持生育加碼補助實施計畫」。這項計畫針對民國 115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的新生兒,提供每名一次性新臺幣 3 萬元的加碼補助。申請對象為新生兒的父或母,需在新生兒出生時已連續設籍金門縣滿 1 年以上,且新生兒需在出生後 60 日內於金門縣各鄉鎮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並初設戶籍。符合資格的家庭,應向新生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公所提出申請,並在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完成申請。對於在本計畫發布日前已申請「金門縣婦女生產補助」且符合加碼資格者,金門縣政府將依現有資料逕行追溯發放,無需再次申請。
- 支持生育加碼補助:每名新生兒一次性發放 30,000 元
活動期間:2026/01/01 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期間: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
申請方式:向新生兒戶籍登記所在地之金門縣各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各鄉(鎮)公所應於每月 5 日前,彙整前一月符合資格之申請案件,送交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辦理撥款事宜
經審核符合資格者,金門縣政府應於申請次月月底前,將加碼補助撥付至申請人指定之郵局帳戶
本計畫發布日前(2026/01/15)已完成「金門縣婦女生產補助」申請者,且符合加碼補助資格並於本計畫發布日仍設籍金門縣,由金門縣政府依戶政及既有申請資料逕行造冊追溯發放,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申請應於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提出,逾期提出者不符申請資格,不予受理
經查核發現未具請領資格或有溢領情事者,受理之各鄉(鎮)公所應通知限期繳還
本實施計畫如因法令修正、預算未獲核列或政策調整,致無法繼續辦理時,金門縣政府得公告停止或修正之
資料來源:https://law.kinmen.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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