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連江縣漁民海難救助金及漁船漁具損害補助

綜合津貼 連江縣

【主辦單位】

連江縣政府

【內容簡介】

連江縣政府為協助本縣漁民在海上作業時遭遇海難,提供救助金及漁船、漁具損害補助。此補助旨在減輕漁民因海上災害造成的經濟負擔,涵蓋漁民本人因海難導致的死亡、失蹤、重傷,以及漁船、舢舨、漁筏和漁具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害。符合資格的漁民或其家屬,需在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向漁會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金額/折扣】

  • 海上作業遭難漁民死亡、失蹤及重傷救助金:比照連江縣防救天然災害及善後處理辦法所訂救助金支給標準發給
  • 漁具(含網具及釣具)損害救助金:損害金額 30 %
  • 漁船、舢舨、漁筏損害救助金(

【期間】

申請期間:災害發生日起 30 日內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災害證明書(漁船、舢舨或漁具受損害)
  • 公立醫院、衛生所或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之診斷書(重傷者)
  • 死亡證書或失蹤證明書(死亡或失蹤者)
  • 戶籍謄本(死亡或失蹤者)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漁會申請

【注意事項】

漁會於 5 日內查明事實報請本府發給救助金
救助金應由本人申請,本人死亡、失蹤或心神喪失者,得由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依序申請

資料來源:https://law.matsu.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399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