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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經濟部水利署購置省水標章產品補助

居住生活 全台 期限 2010-11-30 已過期

【主辦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內容簡介】

經濟部水利署為鼓勵民眾節約用水及減緩水資源開發壓力,推出購置省水標章產品補助計畫。凡於補助期間購置省水標章洗衣機或兩段式省水馬桶的一般家庭自來水用戶,每台(座)產品可獲得 2,000 元補助。每戶限補助 1 台洗衣機及 2 座馬桶。申請人可透過網路或臨櫃方式,向水費收據所轄的執行單位提出申請,並需備齊相關購置證明與身分文件。補助款總金額以 5 億元為上限,用罄即終止補助。

【金額/折扣】

  • 省水標章洗衣機:每台補助 2,000 元,每戶限 1 台
  • 兩段式省水馬桶:每座補助 2,000 元,每戶限 2 座

【期間】

活動期間:2010/06/01 ~ 2010/11/30
申請期間:2010/06/10 ~ 2010/11/30

【應備文件】

  • 受補助產品裝設地址之水費收據影本
  • 補助購置省水標章產品申請表
  • 購買受補助產品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收據正本(需載明品名及型號)
  • 省水標章洗衣機蓋妥店章之廠商保證書(卡)顧客收執聯影本(載明廠牌、型號及序號)
  • 兩段式省水馬桶蓋妥店章之廠商證明書(卡)顧客收執聯正本(載明廠牌、型號及序號)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委託代理人臨櫃申請者,請檢附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書
  • 選擇電匯轉帳者,請附申請人存簿封面影本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用水種別代號二之用戶者,請附補助商品有供家庭使用之切結書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網路申請(需於申請成功後 5 日內郵寄或親送文件)或臨櫃申請
地址:水費收據所轄執行單位各營業處(所)
服務時間:執行單位各營業處(所)上班時間

【注意事項】

執行單位應於收件後 14 日內(最多不超過 30 日)通知審查結果
補助款總金額以 5 億元為上限,用罄即終止補助;申請文件不齊者,應於執行單位通知後 7 日內補足;經審核通過可選擇現金或電匯轉帳撥付補助款

資料來源:https://law.moea.gov.tw/LawContent.aspx?id=FL05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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