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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80,000元→115年度苗栗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金

綜合津貼 苗栗縣

【內容簡介】

・苗栗縣政府為苗栗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提供福利互助金,涵蓋重大傷病住院醫療、失能及喪葬互助。凡於任職期間的縣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皆可參加。互助金依項目不同,本人及眷屬可獲得醫療費用補助、失能定額給付或喪葬費用補助。申請人需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單位審查後由福利互助委員會撥款。
・對象(須符合):苗栗縣各級民意代表(縣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或村(里)長;於任職期間;參加福利互助為互助人
・重大傷病住院醫療互助:互助人本人給付醫療費用 70 %;父母、配偶或仰賴撫養之子女給付醫療費用 50 %。互助人及其眷屬每一會計年度給付總額不得超過 30,000 元。仰賴撫養之子女係指未滿 18 歲、滿 18 歲且在學經學校證明者或身心障礙不能自謀生活須依賴互助人撫養經醫院證明者
・失能互助:互助人本人全失能者給付 35,000 元
・失能互助:互助人本人半失能者給付 25,000 元
・失能互助:互助人本人部分失能者給付 15,000 元
・喪葬互助:互助人本人死亡者給付 80,000 元
・喪葬互助:父母、配偶死亡者給付 20,000 元
・喪葬互助:仰賴撫養之子女死亡者給付 15,000 元。仰賴撫養之子女係指未滿 18 歲、滿 18 歲且在學經學校證明者或身心障礙不能自謀生活須依賴互助人撫養經醫院證明者
・申請:填具申請書並連同有關證件,送由主辦單位審查屬實後,報請本會審查撥款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 100 號
・- 重大傷病住院以住於公立醫療機構或全民健康保險機構指定之私立醫療院所者為限

【金額/折扣】

最高8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law.miaoli.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FL0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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