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出「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此新制允許勞工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合併申請期間不超過 30 日,並可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內,繼續領取 80 % 薪資補貼。此外,家庭照顧假與因照顧家人的事假也放寬得以「小時」為單位申請,且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旨在提供勞工更彈性的家庭照顧支持。
・對象(須符合):勞工
・育嬰留職停薪:得以「日」為單位申請,合併不超過 30 日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於原請領期間內,可請領 80 % 薪資補貼
・家庭照顧假與因照顧家人的事假:得以「小時」為單位申請,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申請:詳情請至勞動部官網「建構友善生養職場專區」(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nodelist)-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項下查閱
2026/01/01(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eeweb.mol.gov.tw/front/news/93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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