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長期照護處提供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補助,協助符合資格的失能者從家中往返社區式長照機構、巷弄長照站、失智社區服務據點等。這項服務旨在減輕照顧者的負擔,讓長照需求者能在住家附近獲得所需的服務。補助對象包含 65 歲以上長者(原住民 55 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失智症患者,以及符合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的收案對象。補助金額依距離計算,每趟最高 140 元,超出部分需自費。
・對象(須符合):因身心失能
・對象(符合任一):滿 65 歲(含)以上(具原住民身分者為滿 55 歲(含)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失智症患者;評估期間符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之收案對象
・交通接送補助:10 公里內每趟 115 元
・交通接送補助(偏遠地區):泰安、獅潭、南庄、三灣鄉每趟 140 元
・超過 10 公里所需費用由長照需要者自行負擔,每超出一公里 10 元,自行累計上限 100 元
・申請:向苗栗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
・📍356012 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69號
・🕒上午 8:00 ~ 12:00、下午 13:00 ~ 17:00
・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可使用本項服務,惟其給付額度仍僅給付失能者「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的 30 %
最高140元
資料來源:https://longcare.miaoli.gov.tw/cp.aspx?n=2284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