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提供休閒農場籌設申請服務,協助自然人或法人取得休閒農場籌設同意文件及許可登記證。申請者需檢附經營計畫書及多項相關文件,經審查通過後即可合法經營休閒農場。自2022年1月1日起,申請面積未滿10公頃的休閒農場,其籌設同意文件及許可登記證的核發事項已委辦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為自然人或法人;需檢附經營計畫書
・休閒農場籌設同意文件
・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
・申請:透過「休閒農場申設管理與查核作業系統」申請,並檢附經營計畫書及相關文件。申請面積未滿 10 公頃者,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核發
・🕒08:30 ~ 12:00,13:30 ~ 17:00
・申請人應補正事項,主管機關將以書面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將予駁回。核發籌設同意文件時,若涉及使用公有土地,應副知各該土地管理機關
資料來源:https://leisurefarm.ardswc.gov.tw/ApplyFarm/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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