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提供教育學分抵免與採認服務,協助師資培育學生將過去修習的相關課程學分,經審查後抵免或採認。這項服務能有效減輕學生的修課負擔,加速完成師資培育學程。申請者需為教程生,且所修課程需符合十年內修習、學分數足夠、課程名稱或性質相近,並為教育課程或教育專業課程等條件。抵免上限依申請人的不同資格(如是否持有教師證、曾修習何種師資類科等)而異,專門課程通常不限學分,教育專業課程則有 1/2、1/3 或 1/4 的上限。
・對象(須符合):教程生;所修課程需為十年內修習;所修課程學分數需大於或等於抵免學分;課程名稱需相同或性質相近;課程需為教育課程或教育專業課程
・對象(符合任一):於本校同時修習兩種以上師資類科;曾修畢(習)相同師資類科;曾修畢(習)不同師資類科;他校師資生資格移轉;本校師資生資格移轉;持有教師證 (不分師資類科);預先修讀(小教、特教);曾修畢教保課程;預先修讀(幼教)
・於本校同時修習兩種以上師資類科:專門課程不限學分;教育專業課程上限為總學分之 1/2
・曾修畢(習)相同師資類科:專門課程不限學分;教育專業課程上限為總學分之 1/2
・曾修畢(習)不同師資類科:專門課程不限學分;教育專業課程上限為總學分之 1/4
・預先修讀(小教、特教):專門課程不限學分;教育專業課程上限為總學分之 1/3
・曾修畢教保課程:得申請幼教教保課程學分抵免
・預先修讀(幼教):教保課程學分 + 所餘總學分之 1/3
・他校師資生資格移轉:已修習學分數得併入計算,無上限
・本校師資生資格移轉:已修習學分數得併入計算,無上限
・持有教師證 (不分師資類科):專門課程不限學分;教育專業課程上限為總學分之 1/2
・申請:教程生每學期依公告送審,需填寫抵免申請表
・📍屏東市民生路4-18號 五育樓10樓 (師資培育中心)
・申請學分抵免者,僅得以其中一種抵免資格條件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cte.nptu.edu.tw/p/412-1023-14484.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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