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
澎湖縣政府為推動老人福利並表達對長者的敬意,每年於重陽節前致贈敬老禮金。凡設籍澎湖縣且年滿 65 歲以上的縣民,符合特定設籍年限規定者,皆可領取。禮金金額依年齡層分為 5,000 元至 15,000 元不等,年滿百歲者另有禮品或賀匾。禮金由各鄉市公所派員親送或轉帳撥入帳戶,年滿百歲者則由縣長親自致贈。
申請方式:由澎湖縣政府社會處向戶政單位申請長者戶籍資料,經審核後轉送各鄉市公所發放。年滿 65 歲至 99 歲者由各公所派員或轉帳發放;年滿 100 歲以上者由縣長親自送達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 32 號
調查基準日為每年 6 月 30 日。發放期程另訂
不符合領取資格者,其領取之禮金將被要求於 60 日內返還,屆期未返還者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資料來源:https://law.penghu.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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