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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雲林縣斗六市人文公園區段徵收抵價地分配作業

居住生活 雲林縣

【內容簡介】

・雲林縣政府為辦理斗六市人文公園區段徵收,針對原土地所有權人提供抵價地抽籤及配地作業。符合資格的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可申請領回抵價地,或在特定情況下領取現金補償。此作業旨在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確保受徵收影響的民眾能獲得應有的土地或補償。申請人需依規定參與抽籤及選配土地,並備妥相關文件。
・對象(須符合):於雲林縣斗六市人文公園區段徵收公告期間內申請領回抵價地,並經雲林縣政府核定發給之原土地所有權人;原土地所有權人死亡,由其繼承人依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及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十九條規定提出繼承應備文件申請繼受其權利,並經雲林縣政府核准更名者
・抵價地分配:依權利價值計算面積,透過抽籤選配土地
・差額地價:實際領回抵價地面積超過應領面積者需繳納差額地價;實際領回面積小於應領面積者可領取差額地價
・現金補償:若權利價值未達最小分配面積所需門檻、未能達成合併協議、或未依規定參與分配者,將按原徵收補償地價發給現金補償
・申請:依雲林縣政府通知指定日期、時間及地點參加抽籤及土地分配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 515 號
・- 個人之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小於門檻價值者,應申請合併

資料來源:https://law.yunlin.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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