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為加速清理廢棄汽車、改善縣容觀瞻及維護環境清潔,推出主動報繳廢汽車補助。凡車籍設籍於金門縣的車主或車輛持有人,於指定期間內完成廢汽車回收手續,每輛可獲得 3,000 元補助。申請者需備妥相關文件,於 2026 年 12 月 15 日前向金門縣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本補助設有預算額度,用罄即止。
・對象(須符合):廢汽車車籍需設籍於金門縣;於 2026/07/01 ~ 2026/11/30 期間內,廢汽車向具備開立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資格的回收商完成車體回收手續,並取得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或簽章確認之廢汽車回收切結書;經金門縣環保局確認車體於金門縣境內交付回收者
・廢汽車報繳補助:每輛 3,000 元
・申請:填寫補助申請表並檢具身分證影本、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或廢汽車回收切結書等文件,於截止日前向金門縣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收件日期以收件章戳日期為準。補助款一律電匯,撥款手續費逕由補助款中扣除。
・📍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100號 金門縣環境保護局收
・預算額度 105 萬元,若預算用罄時將停止補助。申請補助者所檢附之文件有不實造假或偽造文書情事者,將撤銷補助並追繳已領款項。
最高3,000元
2026/07/01 ~ 2026/12/15
資料來源:https://law.kinmen.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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