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配合內政部推動「老宅延壽計畫」,自 2026 年 6 月 15 日起至 9 月 14 日止受理申請,協助屋齡 30 年以上合法住宅進行修繕及公共空間改善。此計畫旨在提升老舊住宅的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並打造安心友善的居住環境。補助項目涵蓋建築物外牆修繕、屋頂防水改善、管線更新、無障礙設施增設等工程。申請案件將採統一審查,並非先申請先補助,若超過年度額度將依評分機制排序。
・對象(須符合):屋齡 30 年以上合法建築物;建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公寓:4 至 6 樓且以住宅使用為主;公寓:1/2 以上住宅使用;公寓:至少 1 人符合高齡或弱勢身分;透天住宅:6 樓以下
・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第5條及第6條規定辦理
・建築物修繕補助:涵蓋外牆修繕、屋頂防水改善、管線更新、無障礙設施增設及其他提升住宅安全與生活機能之工程,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及第11條規定辦理
・作業費補助: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第16條規定辦理
・申請:請於受理期間內備妥資料提出申請,以申請資料寄送郵戳或本府收件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詳細申請資格、補助項目及應備文件可至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網站「補助公告專區-老宅延壽計畫補助」查詢。縣府後續將委託專業團隊成立「地方服務團」,提供申請資格諮詢、文件準備及申請流程輔導服務。
・🕒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
・本計畫採「受理後統一審查」方式辦理,並非「先申請、先補助」。若申請案件超過年度補助額度,將依中央訂定之評分機制辦理審查,評分結果相同者依屋齡較高者優先,若屋齡仍相同則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排序。若申請資料不齊全經限期補正後仍未補正,則不予核定。若涉有偽造文書、資料不實或詐領補助嫌疑者,將移送檢警單位偵辦。經核定補助案件,倘與原核定計畫明顯不符,本府得隨時終止補助或追繳補助費用。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規定辦理。
2026/06/15 ~ 2026/09/14
資料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ms=9462&s=96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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