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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新屋區台電大潭發電廠回饋金核發急難救助金

綜合津貼 桃園市 期限 2015-01-0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為妥善運用台電大潭發電廠回饋金,針對設籍新屋區、遭遇急難事故的民眾提供急難救助金。補助項目包含戶內人口遭遇意外、罹患重病導致家庭生計困難,或負擔家庭生計者失業、失蹤、服刑,以及區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等情形。每案核發金額從 2,000 元至 5,000 元不等,依個案狀況核定。符合資格的民眾應於急難事故發生起三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新屋區公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戶內人口遭遇意外、罹患重病,手術或住院醫療費逾 10,000 元以上致家庭生計受到影響陷入困境者:每案核發 3,000 元
  • 戶內人口遭遇意外、罹患重病,手術或住院醫療費逾 2,000 元以

【期間】

活動期間:2015/01/01 ~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期間:應於遭遇急難事故發生起三個月內

【應備文件】

  • 申請訪查表(依本所規定表格)
  • 死亡證明書、醫生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自付額達 2,000 元以上)或有關證明文件
  •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 申請人郵局存摺及印章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應於遭遇急難事故發生起三個月內,向桃園市新屋區公所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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