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為妥善運用台電大潭發電廠回饋金,針對設籍新屋區、遭遇急難事故的民眾提供急難救助金。補助項目包含戶內人口遭遇意外、罹患重病導致家庭生計困難,或負擔家庭生計者失業、失蹤、服刑,以及區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等情形。每案核發金額從 2,000 元至 5,000 元不等,依個案狀況核定。符合資格的民眾應於急難事故發生起三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新屋區公所提出申請。
活動期間:2015/01/01 ~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期間:應於遭遇急難事故發生起三個月內
申請方式:應於遭遇急難事故發生起三個月內,向桃園市新屋區公所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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