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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家庭暴力與性侵害性騷擾及跟蹤騷擾被害人補助

綜合津貼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提供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跟蹤騷擾被害人,以及目睹家庭暴力之兒童及少年多項補助。這些補助旨在協助被害人進行心理復健、支付法律訴訟、房屋租金、醫療、緊急生活及子女托育等費用。申請人須設籍桃園市,或配偶設籍桃園市之大陸籍/外國籍人士,或經家防中心評估有補助必要之實際居住者。申請需由被害人本人或其代理人(非加害人)透過社會工作師協助,檢具相關文件向家防中心提出。

【金額/折扣】

  • 心理復健費用(醫療院所提供):補助健保不給付之掛號費、心理治療協談費、團體或家族治療費、心理測驗費及藥物部分負擔費,每次最高補助 1,6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15 次
  • 心理復健費用(

【應備文件】

  • 心理復健費用(醫療院所提供):申請表、戶籍資料、個案心理輔導紀錄摘要表、最近 3 個月內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心理復健治療費用收據正本、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事件通報表影本、被害人存簿封面影本、領據正本
  • 法律訴訟費用(訴訟費用):個案評估摘要報告、申請表、戶籍資料、判決書影本、訴訟費用收據正本、領據正本
  • 法律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個案評估摘要報告、申請表、戶籍資料、已向法院投遞之相關書狀(如委任狀、聲請狀、起訴狀等)影本、律師費用收據正本、被害人或律師存簿封面影本、領據正本
  • 房屋租金費用:個案評估摘要報告、申請表、戶籍資料、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事件通報表影本、被害人存簿封面影本、領據正本
  • 醫療費用(醫療院所申請):家庭暴力、性侵害被害人醫療費用申請明細表及請領清冊、被害人醫療費用收據(證明)、戶籍資料、醫療院所請款領據、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事件通報表、醫療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 醫療費用(被害人先行支付):申請表、驗傷診斷證明書影本、戶籍資料、被害人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被害人存簿封面影本、領據正本
  • 緊急生活費用:個案評估摘要報告、申請表、戶籍資料、被害人存簿封面影本、領據正本
  • 子女托育費用:個案評估摘要報告、申請表、戶籍資料、繳費收據正本、被害人存簿封面影本、領據正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由社會工作師(員)協助被害人檢具文件,向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3322101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注意事項】

申請人同意後,家防中心可查調戶籍及財稅資料;心理復健費用中,由家防中心或其他政府機關轉介之心理輔導人員或諮商機構進行輔導者,其申請方式、應備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另定計畫規範之

資料來源: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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