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桃園市政府提供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跟蹤騷擾被害人,以及目睹家庭暴力之兒童及少年多項補助。這些補助旨在協助被害人進行心理復健、支付法律訴訟、房屋租金、醫療、緊急生活及子女托育等費用。申請人須設籍桃園市,或配偶設籍桃園市之大陸籍/外國籍人士,或經家防中心評估有補助必要之實際居住者。申請需由被害人本人或其代理人(非加害人)透過社會工作師協助,檢具相關文件向家防中心提出。
申請方式:由社會工作師(員)協助被害人檢具文件,向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3322101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申請人同意後,家防中心可查調戶籍及財稅資料;心理復健費用中,由家防中心或其他政府機關轉介之心理輔導人員或諮商機構進行輔導者,其申請方式、應備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另定計畫規範之
資料來源: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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