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政府提供住宅補助,協助市民將集合住宅地下層既有污水處理設施(如化糞池)廢除或改設為污水坑,並辦理住宅雨水、污水管渠分開設置。此補助旨在輔導住宅連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提升居住環境品質。申請人需在施工前向桃園市政府提出申請,補助金額依工程類型、建築物樓層及申請時間點而異,最高每戶可達 20,000 元,經竣工會勘合格後撥付。
申請方式:向桃園市政府水務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3322101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補助款於竣工會勘合格後支付;當年度補助預算用罄時,得由下年度補助預算支付
申請應於施工前提出;審查作業由桃園市政府水務局辦理
資料來源: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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