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提供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旨在鼓勵設籍於大園區的優秀學子。申請學生須於每年 3 月 1 日前設籍於大園區,並就讀教育部主管的日間部或進修部學校,且學業成績平均需達 80 分以上。獎學金依學程不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學年可獲 3,000 元,大學生每學年 6,000 元,研究生每學年 10,000 元。申請期間為每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採線上申請,獎學金將於 11 月 15 日前直接撥入學生帳戶。
申請期間:每年 08/01 ~ 09/30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
獎學金於 11 月 15 日前逕撥學生帳戶
撥入後應自行檢視金額是否有誤,如有錯誤應於 12 月 15 日前提出申覆,逾期概不受理
經費來源由桃園國際機場回饋金編列年度預算辦理
申請本項獎學金,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發給,已發者應予撤銷並依法追繳之;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並移送司法機關辦理:申請資格與本要點規定不符、提供虛偽不實資料、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申請、重複申請
資料來源: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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