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提供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的申領服務,協助因土地或建物被徵收而產生保管款的民眾領取補償費。申請人或代理人可攜帶相關文件至臺南市各區地政事務所辦理代收代寄服務,地政事務所會將案件轉送至地政局進行審核與核發。此服務旨在簡化申請流程,並節省民眾往返交通成本,提升政府服務效率。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或代理人;需申領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申領標的為臺南市轄區內的土地或建物
・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依個案審核核發
・申請:親至臺南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代寄服務,由地政事務所移送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審核及核發
・申請領取支票者,應依管轄機關通知親自到場領取;申請以匯款方式者,匯費由應受補償人負擔;代收機關不審核申請人是否適格等事項,補正、駁回等事項均由管轄機關辦理
資料來源:https://grland.tainan.gov.tw/News.aspx?n=30826&sms=23100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