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旨在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並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的揭弊者權益。新法提供「3保1減」措施,包含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及責任減免。揭弊者可獲得法律諮詢服務、法律扶助、人身安全保護措施、損害賠償,以及因揭弊而查獲不法事實時的檢舉獎金。此法鼓勵民眾勇於揭發弊案,確保揭弊者權益不受侵害。
・對象(須符合):揭弊者:公務員、接受政府機關(構)僱用、定作、委任、派遣、承攬、特約或其他契約關係而提供勞務獲致報酬之相對人及其員工;揭弊者:接受國營事業、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之派任、僱用、定作、委任、派遣、承攬、特約或其他契約關係而提供勞務獲致報酬之相對人及其員工;須具名向受理揭弊機關提出檢舉;有事實合理相信政府機關(構)或其員工、其他公務員涉有第三條所列之弊案;國營事業、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其弊案限於第三條第五款、第七款或第八款之弊案
・揭弊者保護措施:涵蓋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及責任減免
・法律諮詢服務:由輪值律師提供線上專業法律諮詢服務
・損害賠償:回復受不利措施前之職位及職務、原有年資、特殊權利、獎金、退休(職、伍)金、福利、工作條件及管理措施;補發受不利措施期間俸(薪)給或工資,及財產上損害之賠償;非財產上損害之賠償
・檢舉獎金:數額不得低於違反法令者因揭弊所受罰鍰、罰金、沒收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追徵價額、財產抵償之總額 10 %
・人身安全保護措施:揭弊者本人或其密切關係人可依證人保護法施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協助與扶助:法律諮詢與法律扶助、緊急生理/心理醫療與生活重建協助
・申請:揭弊者須具名向受理揭弊機關(如政府機關主管、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監察院、政風機構等)提出檢舉;法律諮詢服務透過市話門號 (02)2382-6585 進行線上諮詢
・🕒法律諮詢服務:每週一下午 2 點 ~ 5 點 (遇國定假日暫停)
・揭弊內容涉及國家機密者,應向特定機關揭弊始受保護;受理揭弊機關對揭弊者身分應予保密;揭弊者之揭弊內容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或其他依法應保密之事項者,不負洩密之民事、刑事、行政及職業倫理之懲戒責任;揭弊者保護委員會提供多項協助與扶助
資料來源:https://hofa.kcg.gov.tw/News/PublicMessageDetail?id=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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