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麻豆地政事務所提供地政規費退還服務,民眾若因案件駁回、撤回或溢繳地政規費,可向該事務所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登記費、書狀費、土地複丈費、建物測量費等各類規費。申請人需填寫退費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可選擇領取現金、公庫支票或匯款方式領取退費。
・對象(須符合):曾向臺南市地政事務所繳納地政規費者;申請退費原因為案件駁回、案件撤回或溢繳規費
・退還登記費
・退還書狀費
・退還登記罰緩
・退還土地複丈費
・退還建物測量費
・退還其他規費
・申請:填寫地政規費退還申請書,向臺南市麻豆地政事務所辦理;可選擇領取現金、公庫專戶支票(可郵寄或親自領取)或匯款方式
・📍(721008)臺南市麻豆區興國路26號
・選擇郵寄公庫專戶支票者,郵資須自行負擔;選擇匯款者,匯款手續費須自行負擔,由退費金額內扣除
資料來源:https://mdland.tainan.gov.tw/News.aspx?n=30589&sms=2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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