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
農業部農糧署為穩定農糧作物生產、提升農產品品質及經營成效,推動本計畫補助農民及種苗業者設置生產設施與設備。補助對象須符合農民或種苗業者定義,且設施搭建土地需為合法農地。補助項目包含簡易型設施、示範溫(網)室設施及多種生產設備,每位申請人最高可獲補助 100 萬元。申請人需向農會或公所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驗證證明、土地文件及契作契約等資料。
申請方式:向農會、公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2)2381-2991
地址:100212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服務時間:AM 8:30~PM 5:30
設備須附屬於生產設施
資料來源:https://m.moa.gov.tw/Subsidy/Detail/99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