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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及臨時托育費補助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6-10-06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推出「單親培力計畫」,旨在鼓勵獨自撫養未滿 18 歲子女的單親父母進修就學,提升專業知能與就業能力。本計畫提供就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的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補助,並針對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 18 歲身心障礙子女的單親家長,提供臨時托育費用補助。符合資格的單親家長可於指定期間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受託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單親家長,獨自撫養未滿 18 歲子女(包含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配偶受徒刑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執行中、遭受婚姻暴力與配偶分居者);遭受家庭暴力單親須提出曾經受暴證明(如警方處理家庭暴力事件調查表或報案單、保護令或判決書影本),並經社工人員轉介申請;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大專校院並修習學位中(含大學、技職、師範、體育學院;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 2.5 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消費性支出 1.5 倍;家庭存款本金平均每人未超過當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用 2.5 倍所計算之全年金額
・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
・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 8,000 元
・國立大專校院: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 12,000 元
・私立大專校院: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 18,000 元
・臨時托育補助費:
・每名子女每小時最高補助金額依勞動部公告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
・每名子女每月最高補助 48 小時
・育有未滿 18 歲之身心障礙子女,由符合資格服務人員提供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者亦可申請
・申請:掛號郵寄至「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地址 100 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 15 號 9 樓,需註明「申請單親培力補助」
・-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單親家長本人進修就學,非補助子女就學

【金額/折扣】

最高18,000元

【期間】

2026/02/24 ~ 2026/03/25; 2026/09/07 ~ 2026/10/06

資料來源:https://saps.kl.edu.tw/%E5%85%AC%E5%91%8A%E5%8D%80/%E8%BF%91%E6%9C%9F%E5%85%AC%E5%91%8A/%E5%85%B6%E4%BB%96/%E8%BD%89%E7%9F%A5%E8%A1%9B%E7%94%9F%E7%A6%8F%E5%88%A9%E9%83%A8%E7%A4%BE%E6%9C%83%E5%8F%8A%E5%AE%B6%E5%BA%AD%E7%BD%B2115%E5%B9%B4%E3%80%8C%E5%96%AE%E8%A6%AA%E5%9F%B9%E5%8A%9B%E8%A8%88%E7%95%AB%E7%AC%AC%E4%B8%80%E9%9A%8E%E6%AE%B5%E7%94%B3%E8%AB%8B%E3%80%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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